县开展精神文明测评验收工作方案
县开展精神文明测评验收工作方案“文明”“文明”建设是省、市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于200年全面启动了“文明”建设
县开展精神文明测评验收工作方案 “文明”“文明”建设是省、市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新形势 下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于200 年全面启动了“文明”建设。今年,省、市文明委将对各县、区“文明”、“文明”建 设工作进行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并把测评结果作为200年底“文明”、 “文明”总结表彰及第二届省、市文明城市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明确测 评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做好迎接省、市文明委“文明”、“文明” 测评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文 明”、“文明”建设的部署,解放思想,创新观念,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文明委“文 明”、“文明”测评验收工作,对我县“文明”、“文明”的实施过程、实际效果进行 综合和分领域的总体评价,指导、推动“文明”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进一步提 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测评内容、方式及范围 1、“文明”、“文明”测评的内容。 “文明”、“文明”测评工作围绕《“文明”测评指标体系》的内容进行。“文明”测 评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指标、城市指标、农村指标、行业指标四部分,分一级指标 17个,二级指标138个。 “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主要依据《“文明”测评操作手册》和《“文明”测评材 料审核记录表》进行。 2、“文明”、“文明”测评的方式 “文明”、“文明”测评采取统计数据、部门数据、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四种测评方 式进行。测评中涉及到的统计数据由县统计局负责采集;部门数据由县直有关部门 负责提供;材料审核和问卷调查由省、市文明办组织专人进行实施;按照人口基数 的城乡居民比例,对我县随机抽取居委会、村庄进行问卷调查。 3、“文明”、“文明”测评的范围 “文明”、“文明”测评的数据为全县数据,各类数据和材料审核均以200年度的数 据和材料为主。人口基数依据县统计局城市年报数据为准。 三、时间安排 整个工作安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0年5月)。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对“文明”、“文明” 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县“文明”、“文明”测 评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 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强化舆论引导,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市民的知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