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中集体建设用地权属的思考四
三旧改造中集体建设用地权属的思考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三旧”改造国有建 设用地协议出让的操作办法 发表时间:2021-11-15文章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2021年4月29日以佛国土资市综 〔2021〕35号发布自2021年5月10日起施行) 为规范“三旧”改造中协议出让土地行为,统一程序,加 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 国土资源管理透明度,做到“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 可控”,坚决避免出现“搭车”现象,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关于推进“三旧” 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21〕78号)等文件 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三旧”改造范围内,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 划和“三旧”改造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 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21〕261 号)文件要求进行确认为“三旧”改造项目并且经区以上人民政府批 准自行开发改造的,其国有建设用地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取协议出 让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原土地使用权人,原土地使 15 第页共页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