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机关科室及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暂行规定
国土资源局机关科室及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根据《永州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问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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