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用房、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及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勘察招
眉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及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勘察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及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
眉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及市人防应急指 挥中心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及市人防 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眉山市公安局业务 技术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眉市发改投【2011】66号、 《关于眉山市司法局业务用房立项的批复》眉市发改投【2010】282号、《关于 眉山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项目立项及招标事项核准的批复》眉市发改投 【2011】302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 级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公安局。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 201217 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法函〔〕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 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暂行办法》(眉府发[2008]20号)和《眉山 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意见》(眉府发[2008]21号)文件精神,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业主 招标职责。 8 2.2建设地点: 眉山市眉州大道东二段号。 2.3建设规模:新建1幢16层、建筑面积约19122平方米的市公安局业务 技术用房;新建1幢5层、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的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新建 1幢5层、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约4500平方米,地下部分约 5000平方米)的人防应急指挥中心。 2.4总投资:约13162万元。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包括初步勘察和 详细勘察),且满足并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