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我院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z大学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我院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z大学公文处理暂行办 法》,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学院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 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 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 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 关的规定。 第六条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学院的 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我院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 位及人员。 (二)公告适用于向校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公布学院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 第1页共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