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慰问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把薇乐花园打造成安身立命之所”的思想,落实“平安安心的和-谐园区”的精神,表达公司的一份心意,让员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加员工遇到
企业员工慰问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把薇乐花园打造成安身立命之所”的思想,落实 “平安安心的和-谐园区”的精神,表达公司的一份心意,让员工感 受到集体的温暖,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加员工遇到 重大问题振奋精神的信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员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结 婚、重大疾病、死亡发生时予以慰问。 (一)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一般员工; (二)中层以上员工; (三)勤劳智慧工作的业务骨干员工。 第三条员工发生慰问情况时,由其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确认后, 填写《慰问员工表》。 第四条员工及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等同时效劳于本公司, 同属一个家庭生活,如发生慰问情况相同,享受一次慰问。 第五条慰问可以采用现金或等价的物品。具体采用方式由慰问人员 确定。 第六条慰问标准 (一)结婚:员工结婚600-800元;员工子女结婚:500元; (二)追悼:员工:600-800元,花圈1个;员工父母:500元, 花圈1个;配偶:500元,花圈1个; 第七条慰问人员: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参加慰问。 第八条慰问所需资金由慰问人员按照公司现金进行审批后领取,慰 问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凡符合规定慰问的,在发生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办理慰问 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