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章程
民盟章程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 目录第一篇:中国民盟章程第二篇:民盟申请书第三篇:民盟发言稿第四篇:民盟申请书第五篇:民盟申请 正文第一篇:中国民盟章程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
民盟章程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 目录 第一篇:中国民盟章程第二篇:民盟申请书第三篇:民盟发言稿第四篇:民盟 申请书第五篇:民盟申请 正文 第一篇:中国民盟章程 中国民主同盟章程 (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4年月2日通过) 序言 中国民主同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同中国共产党 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中国民主同盟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影响下,在民族危机空 前严重时刻,由主张“团结、民主、抗日”的政团,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 庆组成的,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民主同盟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抗战, 争取民主,反对内战,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英勇斗争, 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民主宪政运动、政治协商会议、国共两党和谈、反对国民 党当局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与中国共产党密切配合,共同战斗,锻炼 了自己,纯洁了组织。1947年,中国民主同盟被国民党当局宣布为“非法团 体”,总部被迫解散。中国民主同盟在艰苦环境中,坚持斗争。1948年1月, 在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上,制定了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的政治路线, 与中国共产党一道为建立和平、民主、统一的新中国而斗争。1949年1月,中 国民主同盟公开宣告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民盟的历史揭开了新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