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模版
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行为,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美化城市形象,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健康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法
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行为,提升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美化城市形象,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 健康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辖区内的城市管理部门、环境卫 生部门、社会组织、居民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管理、运营、从 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对城市内 的市容设施、建筑外墙、道路、绿化、水体、垃圾处理、环境卫 生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改善, 以保障城市的整洁美观、环境的良好和谐。 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保护为主、 综合治理、分类管理、民众参与”的原则,推动城市市容和环境 卫生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民共治、 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 理布局、规范建设、统一管理、持续维护的原则。 第六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 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遵守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 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良好氛围。 第1页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