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 (2017修正)(国卫办医发〔2017〕8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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