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徐睦小学安全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常抓不懈,使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定期化。特制定本规定
徐睦小学安全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安全工作 警钟长鸣,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真正把安全工作落 实到人常抓不懈,使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定期化。 特制定本规定: 1、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校长刘兴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钱明森、曾广年,曾广年具体负责分管,校委会人员、支 部委员、班主任为成员,班主任具体抓,齐抓共管。 2 、领导、少先队、各班教师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章 制度,定期两周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利用班、队会课、国 旗下讲话、集会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 育工作,出好班刊、黑板报,搞好专题活动。 3 、认真执照上级有关文件,对安全工作逐项进行检 查落实,作好专项部署并落实到个人。 4 、存在的安全隐患,每期初和期末定期检查,对存 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整改,排除隐患。 5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及时报告的原则。 对隐瞒不报、拖报的实行倒查,追究当事人责任。 6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对危房进行认真检 查,并统计和上报,及时排除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