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3篇)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和解释。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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