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协会章程
法官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烟台市法官协会,是由烟台市法院法官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市法院法官,开展理论结合实际的应用法学研究,推动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