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办法
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 接收主要工作任务:在市民政局的统一领导下,与局安置办、移交军休干部的部队工作人员密切配合,采取集体见面和家庭走访等方式,了解军休干部个人及家庭情况,共同宣传接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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