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设计公司奖励 管理办法
奖励、提成管理办法在保证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的基础上,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全员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特制订业务提成及超额业绩提成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提成1、提成基数及比例:以合
奖励、提成管理办法 在保证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的基础上,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全员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特制订业务提成及 超额业绩提成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成 1、提成基数及比例: 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基数(扣除代购业主方物资金额)。公司各 部门按照如下比例分配:业务部3%(含公关费);设计部1.5%; 工程部0.5%;客服部 0.15%、管理部门(财务部、行人部)0.15%; 2、提成计算方法 业务提成金额 =合同金额 X提成比例 3、提成兑现方法(计提时间及兑现比例) 提成核算时间节点: 1) 临展、会务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回款日期,按时全额收回合同金 额后计提提成金额。 2) 展览厅(馆)、规划馆、工装项目:分期付款合同,按照合同回 款后,以实际回款金额等比进行提成计算。 3) 广告印刷品: 广告产品提成不按照工程项目比例提成,但产生合同金额 计入部门销售业绩。 广告产品提成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