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
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县外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分流病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和报销,合理控制外转医疗费用支出,根据国家和我省
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 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 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县 外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分流病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和报销, 合理控制外转医疗费用支出,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农合有关规 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参合农民患病在本县(市、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间转诊时不需办理转诊手续。 第三条参合农民患病转至县(市、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 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二)确诊后无条件治疗需要转往县外医疗机构诊疗的; (三)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住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