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制度
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和《**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办法》,结合本市信访事项办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访人对本市所属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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