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试行)

吉林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试行)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的总要求,贯彻“人民至上”的理 念,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和《国务院关于

吉林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试行)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的总要求,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确 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务 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开的《食品安全 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吉林省实际 制定本培训大纲。 1培训目的 通过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者的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促进其掌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相关知识,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和 职业技能,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培训对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者。 3培训方式 (1)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2)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4培训参考学时 总学时60标准学时,理论教学24标准学时,技能教学36标准学时,每标准学时为 45分钟。 5培训考核要求 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或机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事食 品安全管理应掌握的相关知识;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 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应掌握的职业技能。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6培训目标和内容 6.1 培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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