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晋升和调任制度
公司员工晋升和调任制度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 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晋升及调任原则.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
公司员工晋升和调任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 晋升 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及调任原则 1 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 理; . 2 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十二月前(年 度预 . 算核定前)提报人事单位转呈总经理核定; 3 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 为 . 人员训练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4 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 一 . 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 职 务的升迁。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 升 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五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 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5 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 3 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万元以上者; .100 4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 5 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以上者; .30 6 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年创利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2200 7 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 8 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 者, 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