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管理基本制度 明确参与各方安全责任

完善监督管理基本制度 明确参与各方安全责任  近年来,天津城市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在施工程总量大、单体工程规模大、施工难度大等特点,同时面临着建筑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等一

完善监督管理基本制度明确参与各 方安全责任 近年来,天津城市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出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大、在施工程总量大、单体工程规模大、施工难度大 等特点,同时面临着建筑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等一系列新情况和 新问题,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提出新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列支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于开 工前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专业 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施工影响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管线、 设施的倾斜、沉降、开裂及损坏情况进行现状调查,形成调查报 告,并在施工过程中委托工程监测单位进行监测。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不得 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 具、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腾讯文库完善监督管理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