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应急值班制度
忻州市应急值班制度 为及时掌握灾情,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修订亳州市民政局汛期值班如下: 一、每年汛期前,由局救灾科排出汛期值班表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调整确认并报局领导审阅同意后予以公布。 二、值班时间:
忻州市应急值班制度 为及时掌握灾情,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修订亳州市民政局汛期值班 如下: 一、每年汛期前,由局救灾科排出汛期值班表送局办公室。局办公 室调整确认并报局领导审阅同意后予以公布。 二、值班时间:当天上午8:00至第二天上午8:00。 三、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脱岗。接到县区灾情报 告后,要如实记录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四、值班期间收到县区报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值班人员要立即 填写《值班急情快报》、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按照初次报告“接报 即报”的要求,于1小时内通过向市政府应急办和省厅救灾处报 告(停电时通过进行上报)。 五、值班人员完成24小时值班任务后,负责通知下一班并将值班记 录本、钥匙交给下一班人员。 六、值班室配齐电脑、机、打印机和等应急设备。 七、局效能办会同救灾科对汛期值班进行抽查,发现值班期间不在 岗在位的,值班期间不主动担当、不主动作为等造成灾情上报超时 延误、产生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视 情节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