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东兰县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财政部令第6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强化扶贫资金监 督检查三年行动方案(2018-20

东兰县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2021 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财 政部令第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强化扶贫资金监 督检查三 69 年行动方案年》(桂财监号)要求, 经研究, (2018-2020(2018) 48 决定对全县相关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财政扶贫 资金管理使 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 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和方式 (一)检查对象 全县负责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项目主管部 门和 项目实施单位,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含 外资项 目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 村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 局、县特殊教 育学校、县教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工业 集中区服务中心、 县高级中学、个乡镇政府。 14 (二)检查方式 先由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由财政 局 组织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采取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查C 二、自查及现场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检查组现场 检 12021329452 查时间:年月日起至月日。 202146531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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