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理事长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并主持成员(代表)大会;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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