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食用菌)作业合同(样本)
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食用菌)作业合同(样本)甲方(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 乙方(农户、规模经营主体):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 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食用菌)作业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