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一、技术交底制度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参加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详细了解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及其标准要求。2、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和施工单位一起参加设计单位的桩位交底,并参与、监督、检查施工单位
监理工作制度 一、技术交底制度 1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参加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详细了解施工图 设计主要内容及其标准要求。 2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和施工单位一起参加设计单位的桩位交底,并参 与、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和定位、定桩。 3 、现场监理人员应通过技术交底搞清自己所监理范围内有关地上地 下、交叉、配套、防护要求,明确设计意图,了解设计内容。 4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认真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技术交底内容。 5 、现场监理人员在审批工程开(复)工报告时,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技 术交底书进行详细审查,没有技术交底的或技术交底不清的不予批准开 (复)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 )对线路复测资料的审查,中线与高程的复测资料是否与设计院闭合, 是否贯通复测,是否满足铁路测量规范的精度。 2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青藏总 指的施工计划安排,工期、投资、质量是否与总指的要求一致。 3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保护体系是否健全,创优规划 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4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作业流程或作业指导书。 5 )审查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向作业层进行的技术交底,交底书应有图示、 桩位尺寸、环保和质保措施、相关责任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