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联合租赁合作规范
联合租赁业务合作规范 联合租赁业务合作规范 (试行) 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 二○一○七月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金融租赁公司联合租赁业务,确保租赁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金融租赁公司联合租赁合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