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养发2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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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养发201149 [养老]京人社养发[201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 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1]4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促进我市基本 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规范职工退休资 格认定及基本养老待遇核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用人 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止违规办理退休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退休核准工作既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到社会保险基 金安全,既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职责重 要的工作。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 矛盾和存在的问题,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相 结合的角度出发,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与正常工作秩序的高度,切实提 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杜绝工作中出 现思想麻痹、得过且过、疏忽大意甚至玩忽职守、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设置专人专岗,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 (一)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配置相应的 人员进行退休核准工作;对于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应设置专人专岗 进行核准。 (二)退休核准岗位工作人员完成核准后,作为具体核准事项 的第一责任人应签字或加盖本人印章;凡经集体研究决定核准的,由 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退休核准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在核准决 定意见上签字。 三、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完善告知制度。全市制发退休核准工作“告知书”,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