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照明设置规定
施工现场照明设置规定1、一般规定(1)在基坑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2)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施工现场照明设置规定 、一般规定 1 在基坑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 (1) 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2) (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3) ( 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的场所,应采用高压 (4) 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鸨灯。 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5) ( 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在潮湿或特别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 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照明器。 (6)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7)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8)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9) (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 (10) 损的器具和器材。 、照明供电 2 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1) ( 、 A 一般工作场所(室内或室外)的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远离电源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