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994第18号令)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使用监督管理第三章储存、经营监督管理第四章运输监督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第一条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994第18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