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建议书
分企业与子企业设置对比至:【】企业董事会鉴于企业需要在【】地区开展经营活动,现将选择设置分企业或子企业等分支机构的优劣势对比分析如下,仅供企业管理层参照。一: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中
分企业与子企业设置对比 至:【】企业董事会 鉴于企业需要在【】地区开展经营活动,现将选择设置分企业或 子企业等分支机构的优劣势对比分析如下,仅供企业管理层参照。 一:基本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分企业是指企业在其住因此外设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企业 可以设置分企业,分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企业承担。 企业设置分企业的,应当向分企业所在地的市、县企业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申请设置分企业,应当向登 记机关提交:申请书、企业章程、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及场地使用证明等资料。 子企业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企业控制或根据协议被另一 企业实际控制、支配的企业。企业可以设置子企业,子企业具有法人 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设置子企业,需首先申请名称预 先核准,通过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企业章程、验资证明、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