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空法律体系下反卫星武器的合法性

外空法律体系下反卫星武器的合法性  传统的反卫星武器包括装有爆炸物的卫星,这种武器发射后进入与目标卫星相同的轨道,并逐步接近目标卫星,将其摧毁。例如,反卫星武器系统最初就包括动能武器,能够以高速冲击

外空法律体系下反卫星武器的合法性 传统的反卫星武器包括装有爆炸物的卫星,这种武器发射后进入与 目标卫星相同的轨道,并逐步接近目标卫星,将其摧毁。例如,反卫星武 器系统最初就包括动能武器,能够以高速冲击力击毁目标。不过,并非所 有的反卫星武器都采用常规轨道攻击模式。新型反卫星武器可能是地面直 接攻击,甚至是致力于摧毁敌方卫星传感器的电路模式。 反卫星武器系统的研发源于冷战时期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外空军事技 术的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冷战终结,外空武器化问题居于次要 地位。但到了2007年,反卫星武器系统试验再度引起关注。当年,中国 使用动能武器成功击毁了本国一颗老化的气象卫星。接着,美国于2008 年成功实施了一次反卫星武器发射。 掌握先进技术的国家逐步加强反卫星武器技术的研发,引发了全球对 于外空法律体系下部署反卫星武器合法性问题的关注,其中的主要焦点是 反卫星武器问题涉及的法律规范,具体包括:各类外空条约中关于非军事 化的基本原则;国际公法关于武装冲突和裁军的规定;外层空间责任制度 中关于防止发射反卫星武器造成不良后果的规定;以及关于禁止反卫星武 器攻击目标卫星产生轨道碎片污染外空环境的法律条款。 外空非军事化原则 《外空条约》第1条 《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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