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加强我司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二)编制依据依据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加强我司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 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汕头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文件《汕头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汕府办〔2024〕184号等相关规 定。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总公司管辖的各公司、分公司及各工程项目干 部。 1、影响我市行政区域和所属海域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 霾、海上大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我司地处汕头市行政区域,邻近 各属下公司、项目部均属适用范围。 2、省、市外分公司及项目部、工地应根据当地政府气象预警,气象台预报,县 级以上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总公司 指挥部报告。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要把保障公司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 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 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 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加强各地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 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二、组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