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容量3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用电容量3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提升闽侯营商环境,扶持新增用电容量 3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电力外线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优化 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用电容量3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