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荒山、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仓房镇马沟村农村集体荒山、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仓房镇马沟村 农村集体荒山、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 47 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号)、《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 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172 甲方将其位于仓房镇村组水位 种植、 线以上亩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养殖、具有农业特色的农家乐等休闲、度假、餐饮、建设等经营项目。 172 (注:水位线以下邻水区域土地也归乙方管理使用,甲方及其它单 位不得占用或用于经营。) 土地性质: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类型:甲方未对外承包或租赁的土地 土地面积:荒山亩,土地亩 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