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凡住院死亡病例,要求在死亡后24小时内进行讨论;如为特殊病例,科室则应及时组织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1周内进行讨论。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如遇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