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优秀信息员”评选条例
学校“优秀信息员”评选条例第一条 凡我校各班级的学生信息员,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学校,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积极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活动动态,并能有效地组织和开展相关工作的,均具备参加“优秀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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