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1(1072字)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1(1072字)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 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1.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在家有 偿补课、辅导、做作业和在家搭餐、寄宿。 2.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有价礼品 等,不得暗示家长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的家长机构,组织补课,收取礼金、 礼品等。 3.不得到校外兼职兼课和替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收取介绍 费。 (二)严格规范教育收费。 1.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教辅材料家长自愿购买原则。 2.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代收教辅材料费行为。 3.严禁教师为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行为。 4.严格规范贫困生补助、免费午餐等教育惠民政策。 (三)严格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各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 道德规范》等,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严禁教师上班期间打牌、炒股、打游戏、看电视、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 关的行为。 (四)严格规范教学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