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副本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心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心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 能。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 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正确处理国家、 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 校内部矛盾,监督和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 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教代会的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 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代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 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总 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分配体 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代表性的原则,教师代表一般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 60%,代表产生以后,编成代表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 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 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两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党支部、校长室或 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腾讯文库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