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政府行政制度
第八章 政府行政制度 政府是国家政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泛指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狭义的政府指国家权力机关中的行政机关。在本书中。政府主要指狭义的政府,政府行政制
第八章政府行政制度 政府是国家政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泛指国家权 力的所有机关。狭义的政府指国家权力机关中的行政机关。在本书中。政府主要指狭义的政 府,政府行政制度即指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能、活动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制度。现代国家 由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不同以及文化传统的差异,彼此之间采取了不同的政 府组织形式,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但是政府 的基本权能却呈现一定的共性,即通过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管理,从而 实现其政治统治和一定时期的治理目标。 第一节国家元首与政府行政制度 一、国家元首与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指主权国家形式上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即 首脑部分,国家元首通常是君主或总统。在实行君主专制制度的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 国家元首是由世袭方式产生的并集国家权力于一身的君主。在现代社会里,实行内阁制的国 “” 家中,国家元首是虚位元首,一般不直接掌握实权,只以国家的名义,从事一些象征性 和礼仪性的活动,国家实权操纵于内阁之手;实行总统制的国家中,国家元首是实权元首, 一般兼任政府首脑,拥有很大的权力,处于国家权力中心的地位。 元首制度包括元首的继承制度或选举制度。各个国家中元首的产生办法或载入宪法,或 由有关的法律如王位继承法、选举法、组织法等详加规定。关于出任国家元首的资格、元首 产生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各个国家的规定存在很大的差异,但大体上可分为世袭制和选举 制两大类。凡担任国家元首职务,不经民主选举,而按照血缘关系,依法世代相传,属于世 袭制;凡按照宪法或法律规定,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有一定任期的国家元首,属于选举 制。元首世袭是君主国的普遍方式,不仅古代的君主国如此,而且近现代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如英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家亦如此。共和制国家元首一般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 国家元首的选举方式可分为由公民投票选举产生和非由公民投票选举产生两种类型。前者又 可分为由公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和由公民投票间接选举产生两种方式;后者又可分为由代议 机构选举产生和由混合组成的团体选举产生两种方式。由公民投票直接选举国家元首既可采 用简单多数制或一轮选举制,也可采用绝对多数制或二轮选举制;由公民投票问接选举指由 “” 公民投票选举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投票产生国家元首的方法。在一些实行集体国家元 首或个体元首的国家,国家元首的产生是由代议机构如议会选举产生的,也有一些国家的国 家元首不由公民投票而由混合组成的团体选举产生,但其主体一般是议会,这两种方式被称 为非由公民投票选举方式。 根据国家元首组织构成的不同,当前世界各国的元首在形式上主要有两种,一种为个体 元首,另一种是集体元首。国家元首由一个人担任并行使职权的,为个体元首,这种形式在 当今西方国家里比较普遍,它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共和制下的国家元首, “” 属于虚位元首,另一种是总统制下的国家元首,属于实权元首。在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 家中,国家元首被称为国王、女王、大公等,尽管在宪法或法律上规定其享有广泛的权力, 且由世袭方式产生并终身任职,但由于其主要从事象征性和礼仪性的事务,不掌握国家实权, “” 而实权主要操纵在内阁总理手中,因此被称为虚位元首。议会共和制下的国家元首如总 “ 统或国家主席同样不掌握国家实权,议会或内阁才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因此也属于虚位元 ” 首,但国家元首在称号、产生、任期等方面与君主立宪制下有所不同。在总统制国家中,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