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为便于操作,特制订考核细则如下:一、考核对象(一)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政府、扬州经济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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