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第一中学高三文综(历史部分)第三次模拟考试试题 (含解析)
广东省清远市第一中学高三第三次模拟考试文综历史卷12.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这一变化表明,西晋时A.养子亲子权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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