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3)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委托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 职务:承包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委托方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 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 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 .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 O 2 .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 察 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 行性 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 年月 日以前,向委托方提 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 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 .经济评价指标: 投资内部收益率: (1) O 投资回收期: (2) o 2 .贷款偿还能力分析: o 3 .外汇偿还能力分析: o 4 .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 o 5 .结论: o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 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 有重大变动, 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 对本合同进行 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费用支付条款 1 .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 元整。于合同生效之 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的定金。余下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 付 20% 清。 2 .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3 .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违约罚金 1 .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 其 所应得费用的_%,作为违约罚金。 2 .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系承包方造成者, 〜 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10%30%, 3 .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 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