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
1 18 第页共页 编号: 2021xx 时间:年月日 页码:第页共页 1 18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 任职条件(试行)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 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 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 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 二、业绩条件 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 术业绩要求。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