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八项重点计划
, 、 , 为 了 适 应 公 司 新 战 略 的 发 展 保 障 停 车 场 安 保 新 项 目 的 正 常 顺 利 开 展 特 制 定 安 保 从 业 人 员 的 业 务 技 能 及 个 人 素 质 的 培 训 计 划 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 行) 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八项 重点计划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 导下,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专项办公室负责科技创业家培养 计划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专项办公室设在市科委。 各区县、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和落实相应工作。 第二章申报人选条件 第三条符合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规定的条件。列入国家 “千人计划”和我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 优先入选。 第四条申报人为在宁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企业研发 投入达到同等规模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程序 第五条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实行网上集中申报,每年评 审一次。 - , , , 。 目 的 通 过 该 培 训 员 工 可 对 保 安 行 业 有 初 步 了 解 并 感 受 到 安 保 行 业 的 发 展 的 巨 大 潜 力 可 提 升 其 的 专 业 水 平 并 确 保 其 在 这 个 行 业 的 安 全 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