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考试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WORD版

学校规章制度之考试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   1.按时打开教室的门、窗,检查、清理考场。  2.每科开考前二十分钟(第一科前移十分钟上)监考员按时到学校行政楼二楼教务处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进入考

学校规章制度之考试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 1.按时打开教室的门、窗,检查、清理考场。 2.每科开考前二十分钟(第一科前移十分钟上)监考员按时到 学校行政楼二楼教务处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进入考场。 3.每科开考前十分钟打预备铃(第一科前移十分钟),考生入 考场。监考员在预备铃铃声停止后,仍未到岗的,视为该场监考迟到。 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制止考生把计算器、手机 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并与本考场考生名单 核对是否有误。 4.开考前五分钟分发试卷。 5.考生得到试卷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是否完整, 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然后在试卷规定 的地方填写自己的“班级、姓名及考号”等。 6.开考时间到,由学校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7.考试开始后,监考员在前台监视,并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 卷上所填写的“班级、姓名、考号”是否正确,若有问题,立即查明, 予以纠正。 8.开考十五分钟后,监考员对缺考试卷应分别在总分处写上 “缺考”字样。缺考学生的“班级、姓名和考号”也由监考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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