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训意见
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训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高屋建瓴,审时度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