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管理制度1、本校中层以上干部必须严格按教委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勤政廉政。2、不准拖欠公款、公款私存或借用公款谋取私利;3、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准配偶、子女及亲友承包校内食堂或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