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木结构维护及加固技术规范古建筑防护
第五章古建筑的防护第一节木材的防腐和防虫第5.1.1条 为防止古建筑木结构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维修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一、从构造上改善通风防潮条件,使木结构经常保持干燥;二、对易受潮腐朽或遭虫蛀的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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