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后我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和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