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开展“四进社区”活动
关于进一步开展“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文明办、综治办、文化局、卫生局、司法局、体育局、科协、总工会、团委、妇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全市
进一步开展“四进社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