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尼勒克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尼勒克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